新京报讯 7月5日,@中江公安微博发布警情通报:7月2日15时许,中江县公安局接群众报警称,辑庆镇卫生院用生理盐水冒充HPV宫颈癌疫苗接种。接警后,该局立即派出民警赶赴现场处置。经初步调查,许某某(女,28岁)系辑庆镇卫生院职工,私自用生理盐水冒充HPV宫颈癌疫苗接种,非法获利1.1余万元。目前,许某某因涉嫌销售假药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原标题:四川中江县一卫生院职工用生理盐水冒充疫苗 警方: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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